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接访中心项目-成交公告
  
点击:465 次 作者: 收集整理 发布:收集整理 时间:2024-1-16
   
 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采购项目编号:豫财磋商采购-2023-1371
2、采购项目名称: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接访中心项目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4年01月04日
5、评审日期:2024年01月16日
二、成交情况
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
豫财磋商采购-2023-1371001001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接访中心项目 林州市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1号综合办公楼208号 1,348,000.00
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
1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接访中心项目 见“第二章第2条:标段(包)内容(范围)及基本技术要求” 合同签订日起60日内 李志鹏 豫241151571552
三、评审专家名单
吴宝安、杜书芳、卢志军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收费标准:参照国家计委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)、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【2003】857号)及发改价格【2011】534号文件的规定,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(成交)供应商支付。
收费金额:12,436.00元
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(安阳市政府采购网)zfcg.henan.gov.cn”、“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.anyang.gov.cn”、“安阳招标采购网www.store4nw.com”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),依据法规规定,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,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 采购人信息
名称: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
地址: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
联系人:卢志军
联系方式:13569003316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名称: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(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、安阳粮食产业集团-后院办公楼五楼)
联系人:白杨
联系方式:0372-2283981、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:0372-2283983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白杨

联系方式:15737221608

 

附件详见“河南省政府采购网(安阳市政府采购网)”